《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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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16 17: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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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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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月16日电(钟红霞 杨军委)1月16日,新华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公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发儒介绍,《办法》结合安徽省实际,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程序、规范政府及部门土地征收实施行为、多元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等多个方面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针对征地工作中难度最大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对签订协议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比例进行量化,要求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协议的比例达到100%,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协议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兼顾保障农民权益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各个环节的合法权益,《办法》在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基础上,从征地批准前落实费用、征地批准后支付费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等三个关键节点,精准把关,环环相扣,构建征地补偿等费用保障制度,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能够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为了防止市、县政府征地久拖不决导致土地圈而不征,影响农民土地权益,《办法》对市、县政府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期限作了两年有效期的规定,即征收土地申请应当自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超过两年必须重新启动征地前期工作,全方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黄发儒表示,《办法》的实施是安徽省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市、县政府依法规范实施土地征收,减少土地征收领域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纠错】 【责任编辑: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