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飒飒、徐正立、陈胜、李新枝、张晓华、刘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韩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倪受国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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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飒飒、徐正立、陈胜、李新枝、张晓华、刘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韩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倪受国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