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力度,同时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法依规加强住房租赁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3.1万套间,其中实物筹集23.55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9.55万户,能够解决90万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我省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预计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财政金融保障,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给予支持。同时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各地根据配套设施、地理位置、入住对象需求等因素,按不高于周边市场租金的90%,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等。我省还引导社会各方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信贷支持政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计划,我省将做好信贷政策服务,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企业单位为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力度,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融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优化完善住房保障智慧服务平台,提升住房保障综合管理和智慧服务能力,打造“皖美安居”住房保障一件事服务场景。
在住房租赁监管方面,省住建厅会同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科学安排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鼓励企业开展租赁住房业务,支持各地将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加大住房租赁财税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