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安徽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到2030年,全省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建设省级幸福河湖364条(个),覆盖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及大多数集镇。到2035年,全省河湖基本建成省级幸福河湖,基本形成“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全域幸福河湖新格局。
立足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推进河湖高水平保护目标,《实施方案》构建了“一心(合肥都市圈河湖水系为中心)、两轴(长江、淮河幸福河湖发展轴)、四区(皖北片区、皖南片区、皖西片区、皖东片区)、多点(百余节点协同支撑)”的幸福河湖空间建设布局,擘画了“徽水皖韵、幸福江淮”的全域幸福河湖新图景,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幸福河湖高质量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为了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有效实施,我省进一步强化党政主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关键作用,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机制,统筹资金项目,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健全幸福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湖高质效管护良性循环。(记者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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