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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提价未备案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日前开展的市场检查时,发现列入调价备案范围的盖盛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天王贡”牌10kg袋装大米,其销售价格明显超过在物价部门备案价格,有涨幅过大等价格违法嫌疑,遂决定查处。
经查,该公司部分商品价格于2008年1月25日在物价部门进行了备案,其中“天王贡”牌10kg袋装大米备案价为37.5元/袋,3月25日下调为37元/袋。5月初由于进价提高,该公司于5月3日将价格由37元/袋调整为39元/袋,一次调价幅度为5.4%。至5月12日,价格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公司仍未到物价部门备案。
开出全市第一张罚单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提取了该公司此商品的详细销售记录,询问了有关人员并做了询问笔录。及时向局案审会进行了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向省局进行了请示。最后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58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属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为及时有效制止价格违法行为,遏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价检分局立即进入处罚程序,及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开出我市价格干预措施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罚款10万元(已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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