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非法营运成果,优化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合肥文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7月15日起,合肥市禁止正三轮车在市区道路行驶。
合肥出台《关于禁止正三轮车在市区道路行驶的通告》规定:凡列入合肥市依法取缔的各类正三轮车一律禁止在市区(含各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行驶;凡违反通告规定在市区道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查扣;从事非法营运的,并处三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凡市民举报、提供线索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300元。举报电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693800;市运管处——4533111。(曹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