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做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合肥现代服务业的重大决策,我市新近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合肥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该政策将于8月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该政策涉及金融、总部经济、中介服务、物流、商贸服务、会展、酒店、旅游、教育、卫生、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外包、文化娱乐和体育、动漫等14个服务领域,从产业、土地、财政和物价政策四个方面给予支持。将专门设立“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于在合肥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均被纳入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内。对于某些行业和某些类型的企业投资或达标,最高补贴比例在一定时期内以对地方的贡献为基数,奖励额度可以达到100%;对于某些企业和行业的一次性奖励,额度可以高达100万。对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还可以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
这次合肥市发布的关于现代服务业的若干优惠政策,设立了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改变了目前服务业领域财政扶植政策交叉,资金多部门管理、重复安排的状况。对于急需发展的金融保险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现代商贸业、信息与科技服务、文化、房地产、中介服务、社区服务等九个重点领域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突出了对大项目的扶持,发挥大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在财政支持政策中,除物流投资、会展、社会养老以及认证奖励是以政府财力给予一次性补助和奖励外,其余都是以税收和规费增量来进行兑现。鼓励相关企业先干后补,既鼓励新办企业又鼓励老企业的提升、扩建。对于新投资建设的企业和项目以及老企业的扩建提升,政府都将予以大比例、大额度的奖励。
这一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成为推动合肥现代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推进器和分水岭,对合肥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和补充作用,使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真正做到“有骨有肉”。(房子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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