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东县法院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围绕中纪委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四不为”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五统一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以制度引导人、规范人、监督人、凝聚人,取得了“人换精神院换貌”的显著成效。
以制度引导人。该院以正确引导为前提,坚定干警的政治信念,通过建立学习制度、“八廉”的教育机制、岗位培训机制、读书、演讲、宣传机制,努力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去年全院投入近15万元,支持干警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服务大局能力、适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化解纠纷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防腐拒变能力。纪检、监察、政治处等部门正确培养引导干警逐渐形成讲学习、讲法律、讲政治的好风气。
以制度规范人。通过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达到规范管理,规范秩序的目的。院里为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出台了《五统一规定》即统一立案、统一执行、统一收费、统一支出、统一车辆管理。制定《岗责考评规定》,实现目标管理。制定《审判绩效考评规定》,实现又好又快办案。制定完善了《请假报告制度》、《考勤奖惩制度》等,实现管理的规范化。
以制度监督人。通过强化制度监督,达到“不敢为”的目的。重点在于“三敢”,制度能否真正落实,监督到位,重点看是否敢于碰硬,敢破难题,敢于创新。重点放在预防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司法责任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建立廉政责任奖惩机制。重点强化源头监督、执法监督、责任监督、跟踪监督、落实监督、全面监督、外部监督、有效监督。同时,加大查处的力度,去年由纪检监察部门初查13件,立案审查3件,其中行政警告处分2人。
以制度凝聚人。从关心干警的切身利益入手,制定“不必为”的职业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和谐氛围。落实干警职级和福利待遇,兑现干警的岗位津贴。落实干警的相关优抚政策;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坚持岗责兑现。落实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该院以制度抓队伍建设,不但审判工作跃居全市法院前列,而且去年还荣获“肥东县文明单位”和“肥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今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该院正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治院,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院目标和争创“合肥市文明单位”的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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