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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天柱山风景区获悉,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省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齐聚天柱山,开展“关于制定《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代表议案督办调研工作。据悉,我省将立法保护天柱山风景名胜区。
据了解,天柱山风景区自然风光雄奇灵秀,人文景观博大精深,1982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经过二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就业,带动景区居民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但是在风景区保护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保护与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旅游经济总量不高,规划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景区的快速发展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据介绍,近几年来,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天柱山风景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需要依法加强保护,因势利导,将景区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快速推进,确保风景名胜资源永续利用。与会者一致认为目前条件已经基本成熟,要尽快制定《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省人大将会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尽快推进这项工作。(记者
李世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