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明天起,凡符合《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可在3月8日至4月8日到户籍所在地的房地产分局廉住办提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这意味着合肥市2007年度的廉租住房申请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自2003年合肥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开始以来,四年间该市已累计解决了4111户次城市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发放租金补贴774万元。据介绍,2007年度合肥市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口,且至少一名成员取得本市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且申请家庭必须领取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现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在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劳动模范、残疾人家庭优先享有廉租住房政策。
据了解,今年合肥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与去年相同,每人每月7元/平方米,配租面积仍为10平方米/人,补贴期限从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为期一年,按季度发放。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无房户为例,每月可领取210元的租金补贴。
据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廉住办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该市开展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以来,每年发放租金补贴的无房户以300到400户的数量增长,去年共有1708户领到了廉租房补贴,按照这样的增幅,他预计今年该市将有超过2000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有望得到解决。尽管有关部门表示候租家庭较多时将会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择定配租家庭,但四年多来该市还没有采取这一措施,只在经济适用房销售时使用过。
市民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向所在区廉住办进行咨询:瑶海区房地产分局廉住办 4228161;庐阳区房地产分局廉住办 2640972;蜀山区房地产分局廉住办 2821481;包河区房地产分局廉住办 3358020。(周光耀 记者 孙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