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安徽频道:
我们是江苏徐州的一个个体企业。日前,我们遭遇了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皖北分公司的恶意拖欠行为。2006年12月15日(真正的签约日为16日),我们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工程公司临焕焦化气制甲醇项目经理部签定了供应一批钢管的合同,合同约定我们在七天内供齐货物,并在一周内提供国家普通销货发票,对方验货合格并签收后20日付款。2006年12月23日前,按约定时间我们分两次用汽运方式将全部70余吨钢管送到甲醇工地。货款约计36万3千余元,同时支付了在甲醇工地的卸车费用1200元,至此,我们已按照合约履行了我们的义务。时间在我们的等待中进入了2007年元月11日,我们先派人去了一趟,得到的答复是没钱,回来的业务人员说:看意思是不是想要点好处呀?别家送的货都是现钱现货。
元月13日,我们又找到了项目部要求付款,可没想到的是,得到的答复却仍是“没钱,领导不在”,我们又问,哪会儿能给我们解决呢?答复,“说不准,年前够戗”。我们又轻声细语的哀求了好长时间.得到的答复却始终是“没钱,没办法解决,等等吧”。
元月15日,我们又通过特快专递寄去了要求结算货款的函,一直等到元月22日也没有回音。为此,我们又一次去到了甲醇工地,又被告知“没钱”。对于没钱两个字,我们是又恨又怕,到底有没有钱,我们不得而知。可是我们却看到和我们在一起做生意的同行们却照样现钱现货的往甲醇工地送货。是真的没钱呀?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马上过春节了,我们一天拿不到钱,心里一天不踏实,我们是河北人在江苏,为了做这笔生意,我们赊购了好多亲友的货物,甚至把房子做了抵押,拿不到钱我们真是有家也难回。
徐州市荣裕钢管有限公司 李洪刚
2007年元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