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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安徽频道:
贵网于8月24日刊登的《巢湖“城市之光”项目何时才能闪亮?》一文,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此事,感谢安徽频道对巢湖建设的关注,同时针对君逸所提出的疑问,我公司作如下答复:
金成公司何以取得城北转盘旧城改造工程的开发和拆迁权
2005年,市政府挂牌出让城北转盘地块,金成公司依法取得开发权,并依法申请领取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安徽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五条、《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五条,市拆迁管理部门对金成公司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提交的资料,包括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进行审查后,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拆迁过程中,有几户被拆迁人对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经县、市二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维持了巢湖市建委给金成公司颁发的拆迁许可证。司法审查再次确认了金成公司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是符合法定条件的。
金成公司依法延期拆迁
金成公司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都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的申请,主管部门也同意城北地块拆迁延期申请,该批复都已在拆迁现场办公室进行公示,延期公告已在拆迁范围内张贴公示。
三、金成公司按规定支付逾期过渡费
2007年8月28日,城北地块第一批300多户回迁安置房的拆迁户都已拿到了房屋钥匙并入住,年内还将有一大批回迁安置房陆续交付,绝大部分被拆迁户有望入住新居。根据《安徽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逾期之月起已按原标准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由于部分被拆迁单位未按期搬迁,回迁安置房无法开工,金成公司将加大力度对未拆除房屋进行拆除。同时,对已具备施工条件的回迁安置房加快建设速度,让回迁安置户早日回迁入住。另外,金成公司已于2007年9月12日-14日对其他至今未交房安置被拆迁人,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2倍支付了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户普遍满意。
巢湖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