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安监局向媒体通报,2004年至2007年,我省已经落实25.32亿元,用于157个省级重大隐患整治项目,同时查处或批复结案268起较大事故,245人因此被行政记过或移送法律处理。
2007年,全省27184个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改隐患46557条,整改率94.6%,落实整改资金6.12亿元。全省已制定各类应急预案20310件,依托大企业建立起安庆、铜陵、合肥、淮南、淮北5个救援基地,煤矿、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6支救援队伍。同时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行政责任追究。省政府明确规定,对一次发生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矿长,就地免职;凡发现县(市)有2处、乡镇有1处非法矿山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场所,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2004年至2007年,省安监局直接查处或批复结案的较大事故268起,追究行政责任245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宁国方塘粉末材料厂、舒城杭埠镇花炮厂、太和县非法生产烟花、铜都铜业冬瓜山铜矿中毒和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爆炸等重特大事故,依法严厉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王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