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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跑了两年多,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车子,光维修费就花了2万多,现在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两年前,经过王先生的举报,一起汽车修理厂厂长与其亲戚两人用别人前来维修的车编造撞树事件骗保恶性诈骗案浮出水面。两年过去了,王先生多处奔波却没有获得一分钱赔偿。记者了解到,涉案两名被取保候审被告人今天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受审,涉案罪名为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
王先生:“我们家被害惨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底,他用多年的积蓄(86000元)购买了一辆私家车,空闲时将车放在租赁公司里出租。2005年11月3日,经人介绍车子交给汪某开到肥西。“当天他们给我打电话说车子在长丰撞到大树上了,我赶过去发现车子已经严重损坏、变形了。当时我和保险公司的人都同意将车放在长丰一家修理厂修理,但用车人和曹某非要把车拖到他们的厂里修。修了35天车子还是没修好,我多次找到曹某及他的亲戚、开修理厂的张某某,两人答应将车修好还我。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修理过程中,他们竟然还用我的车去骗保。2006年1月23日之后,曹某的通讯中断,一下消失了,我们一家四口人在合肥各大修理厂找了两个星期,最后在张某某的修理厂找到了我的车。我们家被他们害惨了”。
“当时看到我的车,我都伤心死了,车子已经完全变形了,车里都是水,就像一堆废铁。我们找张某某理论,他嚣张得不得了,他叫我们找曹某。我痛哭大骂,他说‘你们随便去告,我不怕’”。两年过去了,王先生的爱人谈起自己省吃俭用买下的车被这帮人如此折腾不禁落泪。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上了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到保险公司去查询,他的车一共被用去骗保4次,获得了4万多元保险赔偿金,但起诉书上只有一起用他的车进行诈保的指控,数额为6000余元。
朱先生:“我的车至今没找到”
朱先生是这起保险诈骗的第一举报人,他因此还获得了保险公司2000元奖金,但至今,他都没找到他送去修理的爱车。朱先生也是车坏了后,送到张某某、曹某开的修理厂去修,但一直没修好。一次在交涉中,朱先生听别人说:“搞不好你的车也被他们搞诈骗去了。”朱先生当即到保险公司去查询,结果由于及时阻止了保险公司即将对张某某理赔,朱先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2000元奖金。之后他又联合王先生到公安机关举报,两年后,该案两名主犯张某某和曹某均落网,但他的车至今都没有找到。朱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保险公司奖励了我2000元,但为了举报张某某、曹某四处奔波花的钱早不止2000元了,而且车子至今都没有找到。”
朱先生告诉记者,起诉书上也记载了两名被告人用他的车进行骗保的事实。
检察机关:两人骗保20万
据合肥市蜀山区起诉书指控:2004年12月10日,张某某以其朋友驾驶其轿车在合肥市清溪路苗圃处撞树为由到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7000余元。之后,他先后三次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保险金近8万元。2004年2月23日晚,张某某与曹某开车带朋友到肥西三河请人吃饭,中途张某某和曹某借故离开,借用席上郭某的车到合铜公路上寻机撞车,因曹某喝多了,途中撞到路边水泥墩上致车翻倒,两人就让朋友过去顶替到交警部门处理,之后以朋友驾车撞到水泥墩为由,骗取保险金2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身为被保险人,为非法取得保险金,编造虚假保险事故原因,骗取保险金8万余元,应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张某某又伙同曹某以编造虚假保险事故原因或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方法骗保12万余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孔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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