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13日电(记者杨玉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安徽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9.1%,涨幅比上月高0.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
按同比看,六个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上涨,两个大类下降。与上年同月相比,居民消费价格上涨9.1%。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2%,居住类上涨6.3%,烟酒类上涨3.1%,医疗保健类上涨2.4%,家庭设备上涨2.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上涨0.2%,衣着下降0.5%,交通和通信下降0.7%。
按环比看,食品类价格总水平与上月持平。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医疗保健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五类品种均小幅上涨,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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