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受省民政厅委托,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福享将“2007年度全省城乡低保工作先进单位”奖牌送到了长丰县民政局。长丰县是合肥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长丰县城乡低保工作从2002年7月份启动以来,以实现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手段,加强调研,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全力打造“阳光、诚信、民心”低保,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走向了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该县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工作水平,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截至今年10月底,全县城镇、农村低保累计救助困难群众52612户87594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91万元。10月份保障对象为8619人次,当月发放低保金107.07万元。农村低保方面,该县按照新的农村居民特困标准,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全面排查、核实,严格履行“三榜公示”程序,统一审批,分户建档,全年共审核审批农村低保37124人,通过“一卡式”发放到户,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219.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县还把684户集中供养农村老五保纳入城镇低保范畴,按月每人发放170元城镇低保金,着实提高了他们的生活待遇和供养标准。 (李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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