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2月27日电(记者马姝瑞)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千人大会上获悉,近年来该市从投资者权益保护、政府服务、行政执法等各个方面入手,并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优化投资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824.8亿元,同比增长66.5%,增速比2005年提高30%。
数据显示,去年合肥市投资完成额占安徽省23.3%,比2005年提高3.7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省25.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以上投资累计完成780.61亿元,同比增长62.6%,增速比2005年提高26.8个百分点,占全省的比重为25.5%;农村投资累计完成44.2亿元,同比增长1.9倍,增速比200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 占全省的比重为9.1%。
合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林建介绍说,投资和招商引资的大幅增长,得益于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去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2006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留的市级353项行政审批事项经过逐项会审,又减少了123项,另有37项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围绕少数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和新老"三乱"问题,出台了工业园区"宁静生产日"制度、投资者"绿卡"制度等保障措施,为外来投资者在就医、子女入学、出行及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2006年11月,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还正式审议通过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行政机关各部门每年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协调,可以联合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条例》同时规定,"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对企业涉嫌违法需要调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既从立法上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使必要的执法检查能够顺利进行。
为配合各项优化投资环境措施,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该市还着力推进限时办结制、两次终结制、特事特办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行政告诫制,园区企业代理制也已实行,同时环境建设"属地管理"、"一个口子"对外,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悉,2007年合肥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届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达到1200亿元,比今年增长约4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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