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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鸠江区纪委出台《鸠江区2008年度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上进行了科学细化、标准创新。
据了解,为认真落实2008年度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鸠江区纪委从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流程、严格责任奖惩三方面,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放松,倾力打造高效廉洁的廉政环境。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标准》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归纳为3个方面23个单项,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工作考核占60分,群众民主测评占40分。二是规范考核流程。整个考核采取集中检查、互查(抽查)、民主测评、审核、综合评定等五个流程。三是严格责任奖惩。《标准》设定了考核评定档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同时《标准》明确规定,将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纳入区年度岗位目标综合考核一并奖惩,并作为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王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