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阜记) 4月26日,记者从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已正式受理了一起状告不合格奶粉经销商的侵权索赔案件。阜阳市颍上县盛堂乡盛堂村出生仅4个月的婴儿童冬冬(化名)作为原告,向被告索赔损失20万元。
诉状称:原告自出生后,喂养从被告盛堂乡尚洋村经销点马某、刘某销售的“聪儿壮牛初乳婴儿配方奶粉”,出现头部肿大、身体浮肿症状,至今仍未康复。被告销售的“聪儿壮奶粉”系不合格产品,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医疗费、营养费、继续治疗费等共计2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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