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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警惕网络情劫
网恋和性行为被家长认为是学生两大隐患,如何处理网恋,如何避免网友间的性行为。有关专家认为,青少年应懂得保护自己,免遭网络情劫。
一名高中男生的家长反映,他的儿子与一名比他大7岁的女网友产生恋情,放弃高考,已经与女网友出走,至今孩子不知去向。记者在哈医大公共卫生学院性健康研究与教育中心了解到,近日给该中心发邮件咨询的特别多。一名女生在咨询中说,“我是一名初三女生,一直有网络聊天的习惯,可最近,网友在和我聊天时,总说有关性方面的事,这个网友让我感到不安全,我该怎么办?”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性健康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彭涛说,处于暑期的孩子因为大人工作忙,天气比较热,单独在家的机会比较多,跟同学一起玩成了很多学生度暑假的一种方式。在这样的环境中,这些孩子很容易发生性冲动。也有一些孩子知道可以避孕,但是又没有勇气去买避孕套。虽然学校也安排生理健康课,但老师一般都是让学生自己看书,课堂上学生也不好意思看得太认真,怕被别人嘲笑。因此,放假前,建议学校应马上对孩子进行性教育。
对于网恋,彭涛说,分析其原因,是由于网络上的人际关系比较容易形成与控制,所以青少年可能会用网络上的人际关系来逃避复杂且无法掌控的真实人际关系。他们可能渴望通过网络让同伴肯定自己,有人陪伴解决孤独。另外,过度通过网络交友的青少年有许多不健康的心理特质,如自卑、人际交往能力不强等。
彭涛建议,假期里家长应留心孩子的异常举动,不要让花季少年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青少年对网上阅读的内容要有取舍。网络里大量有用信息存在的同时,有害信息也处处可见。青少年应自动远离发布不良信息的网站,且慎选聊天室与网站。为避免青少年进入不当的网站,教师与父母平时可以搜寻不错的网站,并帮青少年建立进入网站的书签。青少年应避免与网友单独约会,尽量避免进入聊天室与陌生人一对一聊天,对于聊天室的选择最好经过父母与老师的同意。
青少年也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保护自己,未经父母和老师同意,不要将个人照片寄给他人。如果网友传送任何猥亵或令人觉得不舒服的信息,千万不要响应,立即告诉父母或老师。(记者
吕晓艳)
法治——
网络管理应当更人性化
重庆市出台一项法规,要求在家上网的用户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拒不执行者,轻则被警方警告,重则被停机半年。此规定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友中产生较大影响,成为了公众讨论的话题而倍受关注。
家中上网为何要备案?这是笔者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我以为,家中上网到公安机关备案可能是防止网络案件的发生。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新兴的网络犯罪也孕育而生。利用网上购物、网上银行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比比皆是。网上聊天更是犯罪分子惯用的一种方式,一些无知的少男少女甚至包括某些成年人,都因网上的真真假假而被骗子得手,骗了钱财和贞操,更有甚者因此而丢失了性命。网络赌博更是害人不浅,使人钱财两空。从以上几点来看,网络备案机制的实施可以约束犯罪行为人的动机,一旦发生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备案用户确定目标,找到犯罪嫌疑人。网络备案机制的存在,首先是对上网人员的不信任,或者说是种变相的约束,而这样的约束对于喜欢上网人是有压力的。众所周知,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的世界,人们愿意在这样虚拟空间享受网络带来的视觉、感觉感受。上网的人大都向往自由,这种自由应该没有干扰,至少是无忧无虑的。而备案又意味着什么?这说明上网的人可能都会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因此有必要备案。不言自明的是,这将严重打击上网者的上网心情,尤其对于在家中上网的人来说。网络备案突显了一个很厌倦的现实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要何去何从?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会有这样的境遇,上网还需要备案,与其说这是时代的进步不如说是时代的悲哀。
网络管理应当更加人性化,具有互联网的关怀本色。互联互联,互通有无,联合大众,服务大众。而备案之后的互联网,倒有些变味了,互联到像相互监督了。备案后的网络,网民的积极性减少了,网络也不可能像以往那样的自由,畅通的网络也存在阻碍了。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到网吧上网的人因为没有进行实名登记,而被警察带到了派出所,如此管理让人心生质疑,仿佛网络已经成为大敌,只要上网就不会有好事情发生。
实质上,公安机关一般都有网络稽查科,一旦有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行为的活动,完全可以通过查IP的方式收索出来,并且可以根据远程控制系统对犯罪分子进行全时的监控,没有必须非得要求上网者到公安机关去备案。上网的人一般是因为个人的需要而上网,或学习或工作或娱乐,不能让网民产生这样的印象:上网就是做违法的事情。不能让网民感觉到自己上网的过程存在不合理因素。
网络管理应该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合理化,使得上网者有网有依,有法可保。相关部门应该给网民更大的保障,确保网络的安全畅通。而不是一味的针对上网者进行各种让人难以接受的制度。
社会——
加强预防利用网络犯罪的力度
犯罪分子大都利用人群繁杂的聊天室或用QQ等聊天工具进行违法活动,对聊天的每一条信息都进行监控是不可能的,也是侵犯公民隐私的。这时候,提供聊天室和聊天工具的网络运营商们是不是应该主动承担起一些责任呢?如可以在聊天室和聊天工具上定时播发一些警告性质的广告和信息,内容可以包括:不要随意轻信不认识的网友;或者将一些曾经发生过的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揭露等等。使那些参加聊天的网友引起警惕,不至于轻信他人,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这些预防活动如果在公安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开展,将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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