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
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计累计完成2.5万亿元,预计较“十二五”末年均增长6.9%。财政支出规模实现新突破,全省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3万亿元。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运行底线,2016-2019年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9559亿元,较2015年年均增长6.7%,支持市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财政职能充分发挥,服务高质量发展彰显新作为。编制全国首份财税事项优惠清单,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清零,以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采取“借转补”、事后奖补、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政府债券作为政府融资的“主渠道”,落实专项债券发行及配套项目融资有关政策,“十三五”期间累计发行10648.3亿元政府债券资金。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创新政银担合作机制,形成“安徽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财政保障精准有力,促进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累计投入577.6亿元、年均增长29.9%,突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健全财政稳定增长投入机制,累计安排1430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政府债务风险作为财政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坚持疏堵并举,加强隐性债务动态监控、风险评估,截至2019年底,安徽省政府债务率为68.6%,低于财政部确定的100%警戒值,比全国地方平均水平低14.3个百分点,全省债务风险评定等级从橙色下降至黄色,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财政公共属性凸显,推动社会事业再上新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稳定在八成以上。建立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财政保障机制,下达近280亿元支持32个贫困县补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定有力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和资金监管工作。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省委深改委明确财政厅牵头改革任务31项,省市县常态化同步提前启动预算编制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预算公开评审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省级层面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逐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