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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本次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本次会议通过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名单合并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关数赞成通过。
本办法经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稿件来源:/责编:马祥平) |